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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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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卫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中国律师
期:08
页码范围:17-1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9745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刑事证据制度;刑诉法修改;公诉案件;自诉案件;证据收集;非法证据排除;责任法;
摘要:<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这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新规定。举证责任事关刑事诉讼各方证据责任的分配及诉讼利益,对此应予充分重视并正确把握。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法谚曰:"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理论都是刑事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就学界研究现状来看,关于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这两个概念的认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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