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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执行体系论与行政法的理论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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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执行体系论与行政法的理论体系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高木光[1]王贵松[2]
机构:[1]京都大学法学部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
期:00
页码范围:226-243
增刊:不确定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法的执行;行政制裁;行政强制;实效性保障
摘要:"强制"和"制裁",是法律执行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和行政制裁从性质和功能两个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界定和建构。某措施是指向履行义务(强制),还是不履行义务而予以惩戒(制裁),取决于该手段所要实现的功能,仅从其制度上定位也许是无法判断的。"实效性保障"是比"确保履行义务"更进一步的"发现",包括广义的"制裁"和广义的"强制"概念,可以使"行政强制"的整理方法和"确保履行义务"的整理方法双方的目标实现共生。在引入某手段时,应根据"功能"来"定性",对于没有实现与"性质"相应"功能"的手段,首先应探讨强化其"功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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