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正名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霄羽[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档案学通讯
期:5
页码范围:93-9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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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档案;档案服务;中介机构
摘要:本文对档案中介机构借助定义的理论分析和功能的实践考察,指出当前我国这种机构存在名不副实的局限,并非真正意义的档案中介机构。理由在于,在理论层面学界的定义并未明确揭示档案中介机构的基本属性——"中介性";在实践层面绝大多数档案中介机构的业务内容也不具备"居间服务"功能。因此,档案中介机构应当正名为"档案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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