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中的集群行为--法社会学视阈中的群体性事件及其解决机制
外文标题:The Collective Behaviour in Risk Society——Collective Incidents in the Vision of Law Sociology and Their Solution Mechanism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秦强[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黑龙江社会科学
期:2
页码范围:117-122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社会与人口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493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ljshkx201102027.aspx
DOI:10.3969/j.issn.1007-4937.2011.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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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关键词:社会转型;群体性事件;风险社会;集群行为
摘要: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社会的过渡性、阶段性和不稳定性特征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频频发生.从法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群体性事件的本质是发生在风险社会中的一种集群行为.风险社会是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集群行为是群体性事件的本质特征.我们应当明确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特点,从而确定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原则和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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