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新广[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江淮论坛
期:4
页码范围:122-126,73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862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ianghlt201104020.aspx
DOI:10.3969/j.issn.1001-862X.2011.04.020
关键词:国际法;危害人类罪;惩治
摘要:危害人类罪已经成为强行法中的罪行.国际法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经历了一个演化的过程,一战后对德国责任人的惩治失败了,但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二战后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较为成功,但也促使国际社会反思这种惩治模式的不足并加以改进.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是惩治危害人类罪的最新模式,特别是国际刑事法院,它代表了惩治这种罪行的最先进的模式.在惩治危害人类罪的过程中,曾出现过事后立法和法庭本身合法性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实践中解决,但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使得惩治危害人类罪的国际法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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