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城市税制再议
外文标题:A New Discussion of the Urban Tax System of the Song Dynas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包伟民[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1
期刊名称:文史哲
期:3
页码范围:148-16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0511-472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wsz20110301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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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宋代;城市;税制;地税;宅税;家业钱;役制
摘要:宋代城市地税与农田税虽就税目性质而言有其一致性,但城市地价之远超乎农田,是专制国家必须为之做出相应制度调整的根本原因;城市中的市场地块由于其地价尤高,官府也就对其敷之以特别的税额.相比而言,屋税如同农田两税,在宋代城郭赋税体系中,居主体性地位.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国家从城市征税赋役之所依据的税产,出现了一种从地产物业走向综合家业评估的趋势,并形成了清晰分辨"田亩""家业"与"营运"三类性质略异税产的概念.城市税制演变的种种迹象,表明赵宋政府常能随着社会经济格局的变化而调整其赋税制度,其向社会攫取税役的能力相当突出,体现着两宋时期不同寻常的历史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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