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适用环境下中国海上保险制度的完善
外文标题:The perfection of the marine insurance regime in China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Insurance Law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贾林青[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中国海商法年刊
卷:21
期:1
页码范围:89-9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765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hsfnk201001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3-7659.2010.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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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海上保险制度;保险利益;告知义务
摘要:修改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生效.针对海运市场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就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所涉及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海上保险合同的诺成性所涉及的保险费交纳与保单签发,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海上保险格式条款的适用规则,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等诸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中国海上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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