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中的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外文标题:Cause-effect Relationship and Objective Liabilities in Violation of Environmental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郭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卷:32
期:3
页码范围:54-5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818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xdxxb-zxsh201003011.aspx
DOI:10.3969/j.issn.1001-8182.2010.03.011
关键词:环境犯罪;因果;归责;疫学理论;危险升高
摘要:环境犯罪的因果与归责应当分别判断.在环境犯罪中,疫学的因果理论通过统计调查和实验数据确定排污和损害之间有无条件关联,正是试图在社会生活中建立有关环境污染的新的物理法则,可以用作判断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依据.而环境犯罪的归责问题则可以借助客观归责体系中的危险升高理论加以解决,只要企业的违规风险行为与制裁规范之间具备可被归责的目的关联,就可以将污染损害的结果归责给这个违反环保规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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