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转非自然增值分配需私公兼顾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诚[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期:10
页码范围:2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2-083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ncjygl201010011.aspx
DOI:10.3969/j.issn.1672-0830.2010.10.011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非农建设用地;收益分配;农村建设;“农转非”;养老保险费;政策标准;政府所有;医疗保险费;周诚;失业救济金;
摘要: 这里所说的"农地转非"是指农用土地转变为非农建设用地,"自然增值"是指土地农转非后价格的自然上涨.土地农转非收益分配的"私公兼顾"论(制),其核心是公平分配农地的自然增值.即在公平补偿失地者的前提下,将土地自然增值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支援农村建设并兼顾城镇建设.
作者其他论文
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吕亚荣;周诚.学理论.2009,64-67.
我国农地征收应有合理的补偿值.周诚.中国土地.2006,22.
解读"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周诚.中国土地.2004,16.
农地征用中的公正补偿.周诚.中国土地.2004,29-30.
人的经济秉性.周诚.中国发展观察.2007,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