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律“受所监临”罪所蕴含的传统法理念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蒋家棣[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理论界
期:12
页码范围:84-8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6547
关键词:受所监临;唐律;严法治吏;律学
摘要:唐律的"受所监临"是官员非因公事而受财的犯罪,意味着官员与职务行为无关的收受财物行为也构成犯罪,与现代中外刑法相比具有鲜明的独特性。从思想成因来看,这一制度既是由传统中国"治吏不治民"的治理模式所决定的,又与传统律学强调受财犯罪的财产性特征,以及认识到官民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有深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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