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不能滥用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轶[1]
机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人民论坛
期:27
页码范围:34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3381
关键词:合作开发合同;村民小组;中福公司;债权转让;解除权;履行合同义务;建设用地使用权;诉讼请求;转让合同;于福中;
摘要:<正>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法和物权法,翻身村村委会和几个村民小组分别与福中福公司和松茂公司签订的所谓合作开发合同,究其实质,如果运用合同解释的原则,不拘泥当事人所使用的文字,而是探求当事人的真意,它们的确属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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