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司法改革中的"三大失衡"与破解
外文标题:On "the Three Imbalances" During China's Civil Judicial Reformation and Corresponding Resolution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谢俊[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卷:21
期:3
页码范围:49-5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53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dxzxyxb200903012.aspx
DOI:10.3969/j.issn.1008-4533.2009.03.012
关键词:民事司法改革 失衡 破解
摘要:我国民事司法改革中存在着法院与当事人间的失衡,即法院主导改革,当事人权利保护不足;法院和检察机关间的失衡,即检察监督权被蚕食;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间的失衡,即人民调解程序过度扩张"三大失衡".为此,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应当注意合理配置法院和当事人关系,充分考虑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尚不成熟的国情,在遵循民事诉讼规律前提下解决法院和检察机关权力配置中的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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