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本位:反价格垄断的立法之本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劼[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卷:43
期:3
页码范围:64-6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反价格垄断法;法价值观;社会本位原则
摘要:任何立法总受到一定利益与需要的驱使,为满足此种利益与需要,确立与之相应的立法价值原则成为选择最佳立法方案的前提。此种法价值观属于法理上的"法本位"范畴。社会本位的反价格垄断法价值观谋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规制市场竞争,禁限价格垄断,实现社会整体效率的均衡提高。本文结合我国及国际反垄断立法理论与实践,诠释反价格垄断实践中社会本位的法价值观的内涵及现实合理性。
作者其他论文
经济分析法学逻辑下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及价值评判.李劼.河北学刊.2010,30(2),177-180.
反价格垄断法理释义五题.李劼.贵州社会科学.2010,117-121.
证券监管理念的选择与监管失灵--对创业板块法律制度的若干宏观思考.李劼.第五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金融法治新进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辽宁大学法学院.2010,203-206.
我国《反垄断法》垄断协议豁免的法律解读与评判.李劼.国际商报.2009,011.
证券监管理念的选择与监管失灵--对创业板块法律制度的若干宏观思考.李劼.第五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金融法治新进展学术研讨会.2010,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