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下金融机构破产立法重整问题研究——以银行业为例
外文标题:A Study on the Reorganization and Insolvency Legisl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Exemplified by the Banking Sector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吴晴[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卷:8
期:4
页码范围:21-2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1-613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nysfxyxb200904005.aspx
DOI:10.3969/j.issn.1671-6132.2009.04.005
关键词:金融机构 破产法 金融安全 重整
摘要:当前肇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令不少世界大银行纷纷陷入倒闭的边缘,中国银行业尽管没有受到太多的冲击,但关于中国银行业破产立法问题需要得到及时深入的研究.文章认为,银行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新<破产法>不完全适用于银行业破产,在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中,清算阶段的重整问题就变得相当重要.在制定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时,应该明确监管者发起重整程序的触发标准.当监管者发现可能导致危及社会稳定的银行突发事件时,银行应及时向监管机构的负责人报告.而由于中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非完全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存在,银行法中的接管及可能发生的重整更应看做是行政性程序,也就是说监管者在整个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作者其他论文
国际金融危机下的中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构建若干问题探讨.吴晴.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9,11(3),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