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合理性探讨
外文标题:A Discussion on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Manageabl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Protec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昕[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南京,210012
年:2009
期刊名称:广西民族研究
期:1
页码范围:165-17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4-454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xmzyj200901025.aspx
DOI:10.3969/j.issn.1004-454X.2009.01.025
关键词: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
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就是要对不同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公共品的性质,以及准公共品的多种提供方式,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产业化角度)分为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可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产业化运作模式进行保护,就是要推进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向社会化、保护主体多元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产出效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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