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诉讼的创新与评价——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有关证券侵权赔偿规定评析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巍[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天津地铁总公司
年:2009
期刊名称: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期:02
页码范围:77-81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哲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5-1007
关键词:证券侵权行为;股东集体诉讼;代表人诉讼
摘要:我国证券侵权诉讼的司法解释确立的诉讼形式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上的代表人诉讼存在诸多不同,是对代表人诉讼的变通适用,包括取消了代表人诉讼的人数限制、对代表人诉讼进行分割组合、扩展了代表人的权限、取消了立案阶段对诉讼形式的要求等四个方面。以上变通措施具有合理性,可以作为我国改革代表人诉讼的参考。
作者其他论文
缝隙策略:我国集团诉讼制度的移植路径探析.汤维建;陈巍.政治与法律.2008,111-116.
欧洲群体诉讼机制介评.陈巍.比较法研究.2008,109-120.
物权登记与法定公证制度.汤维建;陈巍.法学论坛.2007,22(1),22-25.
哲学范式转换视野下的司法价值观.汤维建;陈巍.河南社会科学.2007,15(2),57-61.
新农村建设与基层司法改革.陈巍.法学家.2007,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