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高校的“人为地方化”与受教育权平等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曲相霏[1]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
年:2009
会议名称:“高校招生与宪法平等”学术研讨会
页码范围:4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9-09-18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部属高校;地方化;招生指标;招生比例;南京大学;部属大学;国立大学;院系调整;机会均等;招生名额;
摘要:部属高校也即国立大学,作为国家所设立的大学,不管设在哪个地区,在招生中都应当坚持全国范围内的平等。多年来部属高校在招生中都按地区事先确定录取指标,在分配招生指标时一个普遍的作法是向本地倾斜,即分配给学校所在省市的招生指标大大超过其他地区,这就是部属高校招生中的"人为地方化"。2000年后的五六年间,一些部属高校的招生指标出现了"高度人为地方化"的浪潮。例如前两年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部属高校在所在省的招生比例都占到60%以上甚至达到70%左右。为改变这种状况,2008年教育部提出各部属高校在本地的招生比例不得超过30%,2009年又提出比去年再降2%的要求,但很多部属高校都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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