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因情而施:社会运行的强制规范——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社会思想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郑杭生[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2]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年:2009
期刊名称:学习与实践
期:03
页码范围:5-15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4-0730
关键词:法家;人性;法;道法转关;社会运行;社会秩序
摘要:法家诸子基于对人性的洞悉,主张以严刑峻法治理天下国家。他们发现:人性好利,莫不自为。法家并不象其他学派将人性追逐利益、权衡利害视作恶行而予以禁绝,他们反而要求因循人性,以大利诱导(奖赏)人们守法,以大害惩戒(刑罚)民众不违法。法令是衡量人们行动的标准,合法则赏,不合则罚。法令面前,一视同仁。刑无贵贱,功不抵罪,甚至轻罪重罚,以严刑峻法威慑人们不敢越轨。君主掌控法度刑律,并借助威势、玩弄权谋以驾驭群臣,统御万民。君主上遵天道,下凭法度;臣僚秉公办事,效忠君主。在法令刑律的威慑下,君主垂拱而无为,臣僚任事而尽责,最终天下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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