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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境内无住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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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境内无住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政策
外文标题:A Tentative Analysis on Individual Income Tax Policy towards Non-domicile Individuals within the lerritory of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夏宏伟[1]张海川[2]石剑虹[3]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涉外税务
期:1
页码范围:47-50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44F0912009010011)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住所;居住时间;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现行境内无住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住所不易判定、居住时间标准与国际标准不统一、优惠政策过多等。之后,就税收政策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即用永久性住所标准代替习惯性居住标准,通过主要经济利益判定永久居民身份,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由365天改为183天,完善5年判定标准,清理外籍人员优惠政策等。
作者其他论文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探讨.刘丽;牛杰;夏宏伟.税务研究.2010,46-48.
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比较研究.夏宏伟;王京华.涉外税务.200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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