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失地农民普惠制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想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谢子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2]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年:2008
会议名称:第三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
会议论文集:第三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695-704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8-11-01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失地农民;征地补偿;社会保障;保障体系;支出水平
摘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在与现有城乡社保体系保持“适当连同”基础上,走“第三条道路”,构建普惠制生活保障与差别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普惠制社会保障是一种普遍保障的非缴费保险计划,由国家财政负责,重在保障失地农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对财政压力所作的评估表明,我国财政具备实施普惠制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与现有保障体系相比,这种模式具有操作简单、保障到位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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