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死刑犯移交问题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时延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会议名称:首届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
会议论文集:首届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316-326
会议地点:深圳
会议开始日期:2008-12-16
所属部门:法学院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语言:中文
关键词:监狱管理;死刑犯移交;区际合作;制度创新
摘要: 死刑问题之于一国刑事法制具有象征意义,在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合作方面亦是如此。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展开稳定、有效、充分的刑事司法合作,自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由于诸多主客观原因,迄今仍缺乏法制层面的合作机制。当然,如此重大事宜,并非仓促之间可以解决,需要各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条分缕析,逐一厘清问题的脉络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显然,死刑犯是否移交的问题,在诸多具体问题中无疑又是比较棘手的一个。
作者其他论文
刑罚目的反思与减刑制度改革完善.时延安.人民检察.2014,61-63.
刑法规范的合宪性解释.时延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23(1),70-77.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中的两个问题.时延安;赵文芳.中国检察官.2011,27-29.
试论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针对国家存立的犯罪.赵秉志;时延安.江苏社会科学.2003,140-148.
保安处分的刑事法律化--论刑法典规定保安性措施的必要性及类型.时延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27(2),1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