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需要更多的制度创新--北京品阁小区公司制自主管理模式的启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丽曼[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年:2008
期刊名称:现代物业
期:4
页码范围:30-31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671-808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iandwy200804009.aspx
DOI:10.3969/j.issn.1671-8089-C.2008.04.009
关键词:业主自治;社区治理;业委会;利润最大化;私益;房地产市场;共同财产;市场失灵;公共物品;政府失灵;
摘要: 业主自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北京品阁小区公司制自主管理模式,是全国许多小区业主自治制度创新中比较成功的一例,为解决社区治理"三失灵"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作者其他论文
从行政管理性社区到公民自治性社--论中国城市社区民主治理体系的转型.张丽曼;方涛.社会科学研究.2008,29-32.
论中国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型.张丽曼.社会科学研究.2004,1-5.
论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张丽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83-86.
政府活动与国家本质.张丽曼.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6-50.
民宅商住两用要慎行.张丽曼.现代物业.20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