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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齐克的自然状态与罗尔斯的原初状态思想辩解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30

文献详情
诺齐克的自然状态与罗尔斯的原初状态思想辩解
外文标题:An Argument on Nozik's Natural State and Rawls' Original Condi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先敏[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北京100872,内江师范学院政法与历史学院四川内江641112

年:2008
期刊名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卷:23
期:5
页码范围:15-1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历史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1-178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njsfxyxb200805003.aspx
DOI:10.3969/j.issn.1671-1785.2008.05.003
关键词:自然状态 原初状态 契约 合理自利 权利原则
摘要:作为自由主义的代表,诺齐克与罗尔斯的理论在关于社会起源上分歧明显.诺齐克继承了洛克以自然状态作为产生正义社会前提,在自然状态中产生了社会组织和政府必须遵守的自然法;相反罗尔斯提出原初状态产生正义社会的组织原则,承认康德的绝对命令产生正义的道德.对这两种形式的元社会状态进行比较,能够分析出他们理论的根本差距,以及各自理论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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