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初探
外文标题:The Income Tax Treatment of Limited Partnership Venture Capital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寇祥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国尼斯大学 北京 100872,Sophia Antipolis
[2]中国人民大学,法国尼斯大学 北京 100872,Sophia Antipolis
年:2008
期刊名称:证券市场导报
期:2
页码范围:42-4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5-158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qscdb200802008.aspx
DOI:10.3969/j.issn.1005-1589.2008.02.008
关键词: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所得税
摘要: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本土创业投资企业/基金采取了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但由于目前我国与有限合伙制企业有关的税收立法滞后,导致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所得税税收及其征管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所得税政策的若干建议.
作者其他论文
风险投资在中小企业IPO中的功效研究.寇祥河;潘岚;丁春乐.证券市场导报.2009,19-25.
从税收视角看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形式选择.寇祥河;潘岚;林良镱.财务与会计.2008,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