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网络隐私权侵权的损害与赔偿--以"艳照门"事件为中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龙业[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
期:4
页码范围:15-1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5-951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zyfl200804004.aspx
DOI:10.3969/j.issn.1005-9512.2008.04.004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 侵权损害与赔偿 间接损失 过失相抵
摘要:在人格叔商品化的背景下,网络隐私权的损害绝不限于精神痛苦,更会有经济利益的损失.这种经济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围,对此予以赔偿时,应当采取可预见性规则,并在确认隐私权主体对其隐私有保密义务的前提下,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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