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会规范在基层司法中的应用
外文标题:Applications of Social Norms of Civil Society in Legal Practices at Grassroots Level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范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
期:1
页码范围:13-22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CSSCI(37Z0222008010003)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dxxb-shkx200801002.aspx
DOI:10.3969/j.issn.1001-9839.2008.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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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科技攻关项目
关键词:社会规范#民俗#基层司法
摘要:目前,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在基层司法中的作用开始受到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并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社会效果。基于我国的社会实际,习惯等民间规范在纠纷解决和基层司法中的作用远远大于立法,而其作用方式主要是通过调解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同时在审判中以经验法则、自由裁量和个案衡平等方式出现,而基层法院和上诉审法院在民间规范的应用上存在着本质和功能的不同。然而,民间规范最适宜的生存与作用空间是在民间社会和自治领域,因此司法机关的使命是支持基层自治、通过司法审查制约民间规范的合法作用,以及平衡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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