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宏观调控的法理基础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瑞[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系
年:2008
期刊名称:政治经济学评论
期:01
页码范围:153-167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实定法;国民经济管理;法律关系;部门法;工业七十条;行政行为;法治原则;行政许可;国家干预经济;行政复议法;
摘要:宏观调控的法理基础可以从哲学法学基础与实定法学基础两个维度加以考查。宏观调控的依据在于四对矛盾性条件,由此推演出的宏观调控的哲学法学基础被定位于"和谐"。宏观调控的实定法学基础为散布于各个现行部门法中的相关规范,国外相关立法可以为我所鉴。宏观调控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在于中央与地方的博弈。宏观调控立法的必要性源于中国国民经济管理实践的历史发展。宏观调控关系法治化的基本形式在于宏观调控单独立法。宏观调控法应为基本法、程序法,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审查应集中于程序而非实体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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