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权利在私法领域内的适用问题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罗许[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期:3
页码范围:81-8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09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bcjdxxb200703020.aspx
DOI:10.3969/j.issn.1008-4096.2007.03.020
关键词:宪法权利 私法领域
摘要: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不断推进,传统私法所定义的平等主体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平等,在私法领域中出现了大量作为平等主体的一方,凭借其经济地位或其他优势条件,侵犯另一主体的在传统法意义上被认为是只有国家和政府才有能力侵犯的权利,而私法在这种侵权行为面前往往显得无能为力,这就使得"无救济即无权利"的法谚在很多时候成为了一句空话,由此引出了运用宪法来对私权利进行救济的问题.
作者其他论文
"严格责任"原则与中国环境犯罪.罗许.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2),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