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证券法》第六条的制约因素及其举措
外文标题:Restrictive Factors and Measures of Implementing Clause 6 of Securities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石富元[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26
期:3
页码范围:93-9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473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aqsfxyxb-shkx200703026.aspx
DOI:10.3969/j.issn.1003-4730.2007.03.026
关键词:证券法第六条;混业经营;银资入市;金融风险
摘要: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股票市场容量不足以及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弱.避免实施新证券法第六条形成股市泡沫等问题,应加强银行信贷资金的流向监控,渐进式地推进混业经营,扩容大盘,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缓解流动性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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