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制度根基
外文标题:On political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of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春丽[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年:2007
期刊名称:理论与现代化
期:2
页码范围:45-5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150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yxdh200702009.aspx
DOI:10.3969/j.issn.1003-1502.2007.02.009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宪政;政治制度根基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谐社会要求政治系统的均衡,要求以民主政治制度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以人为本"为价值导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制度根基在于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宪政维持均衡的政治系统,推动实现政治和谐,奠定了社会和谐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宪政有助于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价值追求;社会主义宪政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维持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社会主义宪政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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