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简称“石科院”)2017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42名硕士研究生,其中计划接收10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非定向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就业,择优留院录用。2017年石科院试行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荐免试生。推免生需来电、来信向研招办索要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缴纳有关材料,并参加面试。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经我院复试合格获取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待录取。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石油石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a.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准予报考,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所有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
5.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试
以教育部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时间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
(三)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数学(二)
业务课二
(四)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生考前需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六)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分数线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到时再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专业之间名额可以调剂。
八、学制、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及实验生活补贴。目前非定向硕士生每月为2000元至2500元左右。此外,学生在读期间申请专利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在校生皆可以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学习培养均在北京市海淀区石科院本部完成,免费住宿,二人一间。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单位编号:86301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100083 研招办电话:(010)82368172 联系人:张定志 Email:zhangdz.ripp@sinopec.com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生培养学科和培养工作实际情况,本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复试工作。
1、复试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复试考生的确定及复试比例
①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我院考生上线情况,我院201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各专业全国统招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满分100分的单科(政治、外语)≥50分,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数学二、业务课二)≥60分,总分≥285分。
②复试比例:不高于 1:1.5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教师的遴选
复试教师小组组长名单须经主管院领导同意。
复试教师由复试小组组长聘请副高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担任。对本年度复试教师以文件学习、会议讨论、集中培训会等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复试原则、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方法、成绩计算等方面,以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的原则。
4、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复试时间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期限执行。2016年确定为3月29日至31日。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到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参加复试,不设外埠复试。
在复试前一周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包括复试科目及形式,复试日期、时间和地点等。
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研招办设专人在复试考生报到时严格查验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考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5、 复试内容、考核方式
复试包括英语听说、专业综合考试(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面试)三部分,并考察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心理状况、思想品德表现和在校表现等情况。
(1) 英语听说复试满分为100分,听力和口语各占50%。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在《化工综合》考试前30分钟在培训楼语音室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一般口头交流的能力,在综合面试中导师组用英语提问考生3—5个问题,考生用英语与考核组进行交流,考试时间为5-10分钟,由主考官综合其他面试教师的意见给出分值,满分为50分。
(2)专业综合课复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笔试的方式,内容为化工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分析化学。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没有考数学的考生必须加试数学)。
(4)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导师组组织,满分为100分。采取面试方式当场打分,取各位面试教师的平均分。要求各导师组做好考核记录。
(5)复试教师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所在单位须对我院招办发放的政审表实事求是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
(6)心理状况的考察采用心理测量和对话的方式进行。
(7)复试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复试成绩评定及总成绩的确定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初试占总成绩40%,复试占总成绩60%。初试科目按照百分制换算(初试百分制成绩)×40%+英语听说成绩×10%+专业综合课成绩×1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复试成绩合格线由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6、体检
按照北京市研招办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体检由院研招办统一安排。
7、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按照录取人数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录取小组提交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院务会审定。
(4)复试名单提前一周、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在本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信息发布网页。
(5)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6)对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招办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8、公示、监督与争议解决办法
(1)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均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ripp-sinopec.co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校信息栏目"信息发布"网页,复试名单复试前一周内公布,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0日内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研招办接待电话:010-82368172,我院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421,纪检部门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党群工作处,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9、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不经过该系统不能录取。申请调剂我院考生初试须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985"高校考生优先。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没有进入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院复试而没有被录取的考生要积极联系调剂单位,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调剂工作由我院研招办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调剂系统使用方法:
第一步,登录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调剂系统考生范围:上线(国家线)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统考考生
第二步,查询调剂信息。
第三步,报名参加调剂,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第四步,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第五步,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第六步,复试后"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取消"待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