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 |||||||||||||||||||||||||||||
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根据 2003 年教育部与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 、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 1 )原发型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后遗有胸肥后者; (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我院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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