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课程班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现役军人干部。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3.硕士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即2016年7月底以前毕业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
4.报考专业应为我院具有开展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参照附件1),且限本人现从事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
5.报考学位类型仅限学术学位。
二、报名程序
1.时间地点:7月16日(8:30-17:30),教学大楼西阶梯教室。
2.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院人员报考须由报考导师推荐,经所在学科和临床部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非本院人员报考须由报考导师推荐,并出具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介绍信(说明考生现从事专业、是否同意其报考等事项)。
现场办理报名须提交材料:①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②《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考生自行经医院官网下载,见附件2)。③导师推荐书。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清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三、考试与录取
(一)笔试安排
考试时间:7月17日上午8:30~10:30
考试内容:英语笔试
考试地点:教学大楼西阶梯教室
(二)面试安排
考试时间:7月18日上午8:30~11:30
考试内容:面试考试
考试地点:各科学习室
四、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基本学制4年,学位获得者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申请博士学位者必须通过全国医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课程班培养费为15000元(本院军人按50%交纳),由院务部财务处统一收取。
4.录取考生可根据军队相关要求转接供给、组织等关系,在学期间不安排住宿。
5.相关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解放军医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6.未尽事宜,由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文焕,电话:0201-939353、010-66939353。
附件:1. 解放军医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学科专业一览表
2. 解放军医学院在职申请博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资格审查表
3. 导师推荐书
4. 解放军医学院2018年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原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