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解放军医学院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军队考生
依据《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政干〔2013〕133号)等有关规定,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并计入总分;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按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并计入总分;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以上加分政策均不累计加分。
全日制专业军队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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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学术学位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260 | 34 | 34 | 51 | 51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20 | 50 | 50 | 190 | -- | |
口腔医学 | 300 | 40 | 40 | 120 | --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00 | 40 | 40 | 120 | -- |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345 | 39 | 39 | 117 | -- | ||
中西医结合 | 300 | 39 | 39 | 117 | -- | ||
护理学 | 300 | 40 | 40 | 120 | -- | ||
管理学 | 社会医学与社会管理学 | 330 | 44 | 44 | 66 | -- | |
专业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硕士 | 370 | 50 | 50 | 220 | -- |
口腔医学硕士 | 300 | 40 | 40 | 120 | -- | ||
护理硕士 | 300 | 40 | 40 | 120 | -- | ||
药学硕士 | 300 | 40 | 40 | 120 | -- |
注:上述分数均为政策加分后分数,个别享受“单科各加5分”以外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训练(研究生)处联系。
2.地方考生
全日制专业地方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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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学术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0 | 40 | 40 | 120 | -- |
专业学位 | 临床医学 | 300 | 40 | 40 | 120 | -- | |
学术学位 | 口腔医学 | 300 | 40 | 40 | 120 |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4月11日(周三)下午14:30-17:30
地点:教学大楼西阶梯教室
考生资格审核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网报填写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地方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学校教育培养部门的在学证明;地方院校毕业的往届考生须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防生需提交所在高校选培办同意参加复试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所有军队在职干部须携带本人军官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复试介绍信。
6.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英语综合、专业理论笔试
时间:专业理论笔试:4月12日(周四)上午8:30-10:30
英语综合笔试:4月12日(周四)下午14:30-17:30
地点:教学大楼一层阶梯教室
注意: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和橡皮参加笔试。
(三)体检、心理测试
1.体格检查:时间:4月13日(周五)上午8:00-12:00
地点:健宾楼一层健康体检中心
2.心理测试:时间:4月13日(周五)下午15:00-17:00
地点:门诊楼7层医学心理科
注意:所有上线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需空腹,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综合面试
时间:4月16日(周一)全天
地点:各科室
(五)调剂复试
时间:4月19日(周四)下午14:30-18:30,
地点:院办第四会议室
注意:申请调剂的考生在解放军医学院官网上查询相关调剂信息并下载并填报《解放军医学院调剂申请表》,于4月18日上午9:30-11:30将《解放军医学院调剂申请表》提交教学大楼地下一层B101教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试权重与总成绩折算
计入复试成绩共三项:英语综合、专业理论笔试及综合面试,总分200分,各部分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70%初试成绩(经政策加分后)+30%复试成绩
各学科以考生总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复试导师组意见,按照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对象。
四、调剂
1.调剂原则
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考生调剂政策要求择优调剂补充。对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向其它专业调剂。
2.调剂办法
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须通过“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军网网址为http://27.132.15.203/zhaosheng,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姓名拼音)进行;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于4月11日前网上填报调剂信息。
五、注意事项
如考生对复试全程有异议的,由本人向训练(研究生)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训练(研究生)处视情组织复核或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解放军医学院复试监督咨询电话:010-66939383、6693955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5。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训练(研究生)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