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军医进修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原则与方法
研究生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考核,择优录选,确保质量。
复试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进行,同时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复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原则上按 120% 左右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达不到或超过此比例的按实际上线数量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组织管理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政治部干部处负责复试方案的拟制及各项组织协调事宜;各院系所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若干(每个小组至少 5 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成员必须为已被任命为副高职务以上的专家),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面试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 2010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我院各学科招生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线做如下要求:
专业类别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备注 |
理学 [07] | 280 | 37 | 56 | |
工学 [08] | 275 | 36 | 54 | |
中医学 [1005] | 260 | 36 | 108 | |
医学 [10] | 280 | 37 | 111 | |
管理学 [12] | 330 | 46 | 69 |
特别注意:
(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复试分数线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另行通知。对于个别上线生数较多的专业,我院将进行院内调剂(近期将以电话通知方式与考生沟通,未接通知者一律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
( 2 )关于院外考生调剂复试,我院拟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复试。我院会适时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复试内容共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共 100 分, 60 分为及格。
( 1 )公共外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 20% ;
( 2 )公共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总成绩 20% ;
( 3 )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总成绩 30% ;
( 4 )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 30% ;
( 5 )体检和心理测评,“一票否决”。
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初试成绩的权重为 60% ;复试成绩的权重为 4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X60%+ 复试成绩 X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安排和要求
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 4 月 13 日— 4 月 16 日进行。
( 1 ) 4 月 13 日上午 8 : 30 — 10 : 30 报到;地点:解放军总医院科学文化活动中心四层。
( 2 ) 4 月 13 日下午 13 : 30 — 16 : 30 体检;地点:解放军总医院健宾楼地下一层普通体检中心。
( 3 ) 4 月 13 日下午 16 : 45 心理测试;地点:解放军总医院科学文化活动中心四层。
( 4 ) 4 月 14 日上午 8 : 00 — 11 : 30 公共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解放军总医院科学文化活动中心四层。
( 5 ) 4 月 14 日下午— 4 月 16 日: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以学科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 ( 专业 )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科研能力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治处理能力等。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治处理能力等。
六、体检要求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参照相关规定及标准,考生体检时须交纳体检费用 285 元 / 人,领取体检表时交纳,如发现未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现象,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应届生带学生证 ) 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部队考生必需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同意本人参加复试的介绍信 ( 已提交过介绍信的考生除外 ) 。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上述规定时间到解放军总医院报到,验证和查看专业复试时间安排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28 号解放军总医院(地铁一号线五棵松站下车,东南出口出站)。联系电话: 010-66936144 。
解放军总医院政治部干部处
二O一O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