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仅限我院专业学位试点科室(包括联合体医院挂靠导师所在学科专业)的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2.申请人必须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从事临床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应在医疗、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的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不含硕士论文)不少于一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或其医疗、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军队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中军队科技成果要求一等奖前七名主要完成,二等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三等奖前三名主要完成 人。
二、申请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两名本专业博士导师推荐,科室和所在部领导审批同意后,送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著、出版的专著以及医疗、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考试:
参加在职人员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获得在职人员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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