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9 年度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全面做好军医进修学院 2009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总后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与方法
研究生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考核,择优录选,确保质量。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进行,同时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复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原则上按 120% 左右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达不到或超过此比例的按实际上线数量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组织管理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政治部干部处负责复试方案的拟制及各项组织协调事宜;各院系所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若干(每个小组至少 5 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成员必须为已被任命为副高职务以上的专家),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面试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 2009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我院各学科招生计划,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线做如下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复试线: 按照国家线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备注 |
工学 [08] | 275 | 37 | 56 | |
中医学 [1005] | 275 | 37 | 111 | |
理学 [07] | 280 | 38 | 57 | |
医学 [10] | 285 | 39 | 117 | |
管理学 [12] | 315 | 47 | 71 |
注意:
(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复试分数线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另发通知。
( 2 )新增的面向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以国家线为底线,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复试,我院会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 、博士研究生复试线: 按照英语不低于 52 分,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不低于 60 分,总分不低于 180 分执行。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共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共 100 分, 60 分为及格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 、外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 20% ;
2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占复试总成绩 20% ;
3 、专业知识笔试 ,占复试总成绩 30% ;
4 、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 30% ;
5 、心理测评 ( 一票否决 ) ;
6 、体格检查 ( 一票否决 ) 。
(注:经研究,今年的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初试成绩的权重为 70% ;复试成绩的权重为 3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复试成绩× 3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 、硕士复试安排:
( 1 )
( 2 )
( 3 )
( 4 )
( 5 )
2 、博士复试安排:
( 1 )
( 2 )
( 3 )
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 ( 专业 )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科研能力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治处理能力等。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治处理能力等。
六、体检要求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教育部和军队相关规定,考生体检时须交纳体检费用 285 元 / 人,领取体检表时交纳,如发现未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现象,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应届生带学生证 ) ,部队考生必需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同意本人参加复试的介绍信 ( 已提交过介绍信的考生除外 ) 。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上述规定时间到解放军总医院报到,验证和查看专业复试时间安排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28 号解放军总医院(地铁一号线五棵松站下车,东南出口出站)。联系电话: 010-66936144 。
解放军总医院政治部干部处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