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设计工程等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交叉型、应用型计算技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攻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方向、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方向 |
上课地点 |
学习方式 |
|
集成电路工程 |
半导体能源技术及应用 |
无锡 |
全日制 |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作者 |
出版社 |
|
①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 |
王立福等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实用软件工程》第二版 |
郑人杰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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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数据结构 |
《数据结构》 |
许卓群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③数据库 |
《数据库系统概论》2000年版 |
萨师煊、王珊等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④计算机组成与结构 |
《微型计算机基本原理与应用(第二版)》 |
王克义编著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⑤电子线路 |
模拟电子线路 |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三版) |
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室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
康华光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关于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从以上五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3)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将根据已录取学生的生源情况确定入学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录取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