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硕士项目是北京大学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合作于2006年创建的,旨在为我国制药业和药监机构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技术管理人才。在国际水平上提供了全面的药监法规、药物研发、生产和质量体系、商务运作、管理方法和领导策略等知识。授课教师主要为制定和执行药监法规的国际药监官员、国内外著名制药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
项目主要特点:
? 课程是由北京大学与FDA联合设计,体现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的当今理念和权威观点;
? 授课教师具有丰富的医药界实际从业经验,6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75%以上具有国际制药企业经验;
? 由制定和执行药监法规的国内外药监官员亲自授课;
? 由国际著名制药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系统地授课(不是通常的简短讲座);
? 学员来自整个制药产业链,包括企业、药监、科研机构、基金、专利、咨询等;
? 培养与国际同行和商务伙伴理念相似、能平等交流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 通过学习和研究,建立教师与学员以及学员与学员间的密切关系。
本项目自2007年首期学员入学以来,已招生九期学员,总计367人,分别来自全国25个省市的160多家企业和药监机构。Roche - Genentech、Merck Serono、Merck Millipore、Pfizer、Merck、Amgen、Bayer和Lilly等多家国际著名企业和我国原料药出口领军企业浙江海正药业及常州四药均从师资和资金等方面对本项目给予了宝贵的支持。石药集团、楚天科技、药友、澳亚生物、海普瑞、安必生、东富龙、齐鲁药业等多家国内制药企业也积极参与和支持。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和要求,北京大学工学院(具体培养单位为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国际药物工程管理方向)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2.招生对象
制药企业:国际项目开发、质量管理、药政注册、生产管理、产品开发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药监机构:质量监管和注册审评人员;
引导机构:投融资和基金管理人员,价格政策和行业管理人员,专利和法务人员;
科研院所:研发和项目管理人员;
行业服务:咨询师,设备仪器采购、营销、技术支持和管理人员,工程设计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为便于我校及时掌握考生报名情况,请考生在7月20日前将网报生成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至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的电子信箱(地址: ipem@cpier.pku.edu.cn)。
考生于7月12日至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硕士项目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第一阶段初试为全国联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第二阶段复试由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组织。
1.第一阶段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英语)。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GCT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第二阶段
达到北京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可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的复试,时间一般为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
参考文献 |
药物工程管理综合 |
ICH Q7A、Q8、Q9、Q10 |
(2)专业综合考试为面试,着重考核学生从事药物工程管理或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培养与管理
1. 工程硕士生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我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 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 按培养方案要求应修总学分不低于42个学分。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
七、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全面审查合格、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院系审查、报学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学费为12.6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7.5万元,第二学年5.1万元。
九、食宿
学生食宿自理。
十、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4107, 62755647
地 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903室
中心网址:www.cpier.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
邮 编:100871
网 址:http://grs.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