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复试通知
复试名单中的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您取得了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请于2018年3月24日下午14:00-16:30到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C104)报到。
参加复试的同学在报到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及由院系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英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补充材料; 4) 拷贝复试报告的PPT 5)台湾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考生提供)
请您按时到北京大学化学学院参加复试。本院不承担您参加复试的各项费用。
由于时间紧,我院将不再发书面通知。请您接到本通知后务必按时发邮件确认,不按时进行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邮箱地址:chemjw2@pku.edu.cn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