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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2016双证MPA复试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5-10

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校研招办批准2016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双证MPA)复试分数线为:综合知识120分,英语65分,总分195分,复试比例为133%,组织160名考生参加复试。

一、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北京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范围与形式

(1)范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题型:简答题与论述题。

(3)形式:闭卷,笔试。

(二)、考生与专业

1、参加了相应院系面试并通过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2、达到我校相应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

注:所有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13日下午2:00-4:00;

(2)地点: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具体教室安排请于3月11日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2、专业复试:

(1)时间:2016年3月27日 8:30-12:00;13:30-17:00

(2)地点:北京大学廖凯原楼202、203、204、205、241教室

二、专业复试规则: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

3、复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外语听力(换算成三分制)

5、公共管理硕士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

三、专业复试流程及内容:

1、 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根据“北京大学关于打印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登记表》,并连同“附加表项”及我 校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以上材料格式不 限)一起,在3月27日到廖凯原楼207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A.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准时到达复试地点,提交个人资料,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并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格内考生个人信息,复试前将复试记录表交复试秘书。

B.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C.资格审核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留档备案,请按顺序排列放入文件夹,不用装订)

a)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个人陈述》(限一页纸)、本科成绩单原件;

c)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 可以证明考生本人研究潜能的学术成果等材料

e) 复试费:100元

注: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

D.请提前准备提交给复试小组老师的材料(一式五份)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个人陈述》、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以证明考生本人研究潜能的学术成果等材料及考生认为需要提交给复试小组老师的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2、复试开始前,学院研究生负责老师宣布考试规则及程序。

3、考生进入考场后:

a) 将提交给复试小组老师的材料交给复试秘书,由复试秘书分发给各位老师;

b) 进行个人陈述及问答

c) 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相关问题问答

d) 考生用外语表述及问答

e) 复试结束后,签署《复试面试确认书》

四、专业复试名单请下载: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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