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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制订分数线的要求,我校按照统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院系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确定的复试名单为准。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复试基本分数线:(1)、统考:考试科目学科门类政治外语数学专业课总分哲 学 (01)50509090365经济学 (02)55559090380法 学 (03)50509090345教育学 (04)5050180360文 学 (05)505090340历史学 (06)5050180345理 学 (07)50509090320工 学 (08)50509090320管理学 (12)50509090350艺术学 (13)505090340(2)、联考:考试科目专业学位政治外语数学专业或综合课总分备注应用统计 02520050509090350法律(法学、非法学)505090360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0社会工作 590100505090350汉语国际教育570100505090335应用心理学 0454005050180325翻译英语580101505090345日语505090360口、笔译两个专业新闻与传播 055200455090345软件工程 20031350458080300报经济类(需考数学),总分降10分;报管理类总分350;报计算机翻译公共课不低于50分、专业不低于90分。电子与通信工程 20030950458080300公共管理 20090150110175文物与博物馆0651005050180325艺术 550102404090330工程管理125600国家A类分数线提前面试工商管理 200601国家A类分数线提前面试(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考班”: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二、关于录取与调剂:1、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各学院(系、所、中心)拟录取名单经批准后公布。2、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按教育部录取文件要求或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