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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往校外调剂的有关通知

北京大学 /2013-06-02

 

  • 一、调剂条件
        报考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且未被北京大学录取,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招生单位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且初试成绩达到考生第一志愿学科门类在调入地区的教育部分数线(按学科代码),并同时满足教育部关于考生调剂录取的其他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用研究生网报期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如忘记密码可在该网找回;
    2.考生接调剂单位通知复试后,参加调剂单位组织的复试;
    3.北京大学不向调入单位提供北京大学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三、调剂时间
    201341日至55日。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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