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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3年双证MPA复试通知

北京大学 /2013-06-01

各位考生:

经学校批准,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双证MPA)复试分数线为:外语50分,综合知识110分,总分175分。请复试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2013年3月14日15:00前回复邮件至mpa@pku.edu.cn确认能否参加复试,邮件请注明准考证号码、姓名和复试时间段。

、 复试人数和名单:请见附件2013MPA复试名单.xls

参加我院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双证MPA )复试的考生,均需达到我校制定的各科及总分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按复试名额不超过招生名额的120%的基本原则,以上线考生总分排名顺序依次选取。

二、复试科目:

1、外语听力考试:3月17日下午2:00—2:30,考生于1:45入场,1:55停止入场。具体考场安排请见研究生院招生栏目内的通知。

2、MPA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 3月17日下午3:00—5:00,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场安排请见研究生院招生栏目内的通知。

3、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报到时间:2013年3月23日 8:00(13:00);

专业复试报到地点: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6教室

专业复试考试时间:

3月23日 8:30—12:00  准考证号:100013013320191—100013013320508

13:30-17:00  准考证号:100013013320517—100013013320785

专业复试考试地点:复试当天见学院公告

三、专业复试规则:

a) 复试形式:面试

b)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c) MPA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3 *(70%)+复试成绩*(30%)+ 外语听力成绩(3分)。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1、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连同“附加表项”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以上材料格式不限)一起,在3月23日分别于上午8:00,下午13:00到廖凯原楼126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A.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准时到达复试地点,提交个人资料,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并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格内考生个人信息, 复试前将复试记录表交复试秘书。

B. 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C. 资格审核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留档备案,请按顺序排列放入文件夹,不用装订)

a)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个人陈述》(限一页纸)、本科成绩单原件;

c)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学生证)

d) 可以证明考生本人研究潜能的学术成果等材料

e) 复试费:100元

注: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

D.请提前准备提交给复试小组老师的材料(一式五份)

《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个人陈述》、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以证明考生本人研究潜能的学术成果等材料及考生认为需要提交给复试小组老师的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2、复试开始前,学院研究生负责老师宣布考试规则及程序。

3、考生进入考场后:

a) 将提交给复试小组老师的材料交给复试秘书,由复试秘书分发给各位老师;

b) 进行个人陈述及问答(约5分钟)

c) 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相关问题问答(约10分钟)

d) 考生用外语表述及问答(约5分钟)

五、复试成绩:将公布于政府管理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动态信息中。

六、其它信息:

    本年度学院不接收调剂考生。如相关信息有变动,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页上发布信息,近期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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