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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法学硕士资格复审通知

北京大学 /2013-06-01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法学硕士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规定,我校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请获得我院法学硕士推免初取资格的申请者,在5月30前将下述证明材料邮寄或送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邮政编码:100871)进行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请提供完整的成绩单);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请学校出具证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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