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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北京大学 /2013-06-01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对于已通过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院法律硕士招生考试委员会又从申请人的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方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确定以下申请人可以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朴忠花(朝鲜)、朴慧彬(韩国)、谭睦融(加拿大)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下午1:30
2、复试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3)
3、复试形式:面试。参加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做现场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科学研究经历及成果介绍、对法学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未来的学习、研究和工作设想等。
4、复试内容:面试老师针对现场报告,结合考生已提交的书面材料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以此考查申请人的汉语语言能力、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反应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5、成绩评定:复试小组由5位老师组成,每位老师独立打分,评分采取百分制。复试成绩为5位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
6、初取规则: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据考生成绩和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由法学院法律硕士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初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考生请携带护照原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学位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参加复试。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2755028。电子信箱地址: fashuoban@gmail.com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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