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北京大学 /2013-06-01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13年博士生招生建议复试分数线和法学院确定的差额复试比例,本通知所附名单(附件1)中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法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参加复试。

一、复试条件和要求
  1、2013年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博士生招生建议复试分数线:英语50分、日语50分、法语50分、俄语50分、德语50分,业务课60分。法学院依据此线,划定2013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复试分数线:英语50分、日语50分、法语50分、俄语50分、德语50分,业务课60分;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计划外系列考生复试分数线:外语45分、业务课60分。
  由各专业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和考生上线人数,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
  2、2013年法学院招收在读博士生的类别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申请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全日制攻读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通过法学学位分会表决者以及高校教师身份的考生,档案人事关系可以不转,但是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出具同意全日制就读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2日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法学院凯原楼107室;

  资格审查需交验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四篇学术论文的原件。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处须加盖公章)
4、承诺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考生须填写承诺书1。(详见附件2)
5、申请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考生须填写承诺书2。(详见附件3)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来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提示:
  复试名单中个别考生未按研究生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务必于2013年4月12日17:00前将材料补齐。

三、复试
1、专家复试组由3位(含3位)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成绩由攻博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分别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专家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考试。

四、初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初取。
2、复试成绩及格者,以专业或方向(方向特指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单位根据总成绩按降序排队(复试不及格考生不参加排队),依次初取,初取到所公示数额为止,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
3、申请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考生总成绩符合专业初取标准后报学位会表决,表决通过者才可以作为不转档学生初取。

五、成绩计算
1、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根据公布的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法学院考生初试成绩占50%,攻博研究计划占30%,面试成绩占20%。
2、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总分(即:专业成绩1+专业成绩2+外语成绩)÷3×0.5+攻博研究计划成绩×0.3+面试成绩×0.2。

六、复试时间
  各专业复试时间将于2013年4月13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上公示。
  特别提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初取资格。

七、各专业(方向)计划初取名额
  详见附件4。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3日


附件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含港澳台、留学生)

附件2:申请不转档考生承诺书

附件3:转档考生承诺书

附件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博士各专业招生人数汇总表

附件5:法学院地图

相关话题/法学 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