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与校本部研究生院讨论安排,凡我院进入复试的考生,未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中安排相应考场的,可持个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北京大学二教107或109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