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1.复试分数线
分数线达到北京大学文学门类基本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方向复试线如下:
新闻学(专业) 357
大众传播、新媒体与网络传播(方向)363
国际传播与文化交流(方向) 364
广告学(方向) 347
媒体经营管理(方向) 354
编辑出版学(方向) 337
各专业方向以实考人数与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2.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15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生、留学生不占比例,单独考试学生按招生简章计划。
3.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的30%。
4.复试形式:面试。国际传播与文化交流方向的考生全部用英语答题,其他学生用中、英语答题。
5.本院同时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研究生。深圳研究生院招生与北京本部招生同时复试,复试按专业方向排名,严格按照总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中未被校本部初取的在拟录取范围内的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可初取为深圳研究生院的研究生。
6.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3月23日周日上午8:00—下午;
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113室(北京大学遥感楼东侧)
7.资格审查
(1)新闻与传播学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审查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且署名前2位);
(3)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应按要求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出具已加盖省教育厅民教处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无此登记表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统考生对待;
(5)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注意: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于2008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向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新闻与传播学院105室)上述材料,同时领取复试通知。
(3)参加复试的考生自备午餐。
(4)请注意参加3月22日周六上午8:30-9:00北大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听力考试(包括单考班)。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8-3-17
新闻与传播学院2008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名单
一、复试名单:
李松蕾、李小玉、孔任远、秦镜、文莉、龚莲婷、高耸、郑翔宇、柴崝、刘畅、郑雪、谢霞、左灿、唐小盛、刘志华、何倩、张晓鸽、李雪、周昶帆、曹玉、刘苗、夏富炎、李传翠、易安静、王磊、杨萌、艾国会、刘晨、段悦、龚映红、李思莹、杜丽梅、夏新宏、张媛、石晨旭、肖湘、张婷、李垒垒、王灏岚、庞广军、王小双、卢颖翔、陈元希、毕南怡、傅诗淇、叶青、闫洁、顾文俊、成书丽、崔凯、刘义勇、潘媛、李舒雅、王成军、谢梦、司凌、谭香萍、金玲、商西
二、单考班复试名单:
付中华、吴玥、于欣、李礼、郝欣筠、王金祥、逯娜、张红梅、彭俊、陆宁、翟轶贤、吴辉、阴玥、盛宇虹、周红、徐芳、张楠、何媌、王慧、袁朝玉、魏滨、马哲、张轶、李娜、王嘉嫄、张京涛、朱萍萍、蒋雏燕、刘川、饶永、王彬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名单:
蔡薇、罗勤明、哈丽丝
四、留学生:
西道口美幸、陈宇斯、金秀娟、权度铉
新闻与传播学院2008传播学在职硕士(单考班)复试安排通知
传播学在职硕士(单考班)复试将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请考生准时上午8:00,下午1:00到达新闻与传播学院105室。
上午复试考生名单
付中华、吴玥、于欣、李礼、郝欣筠、王金祥、逯娜、张红梅、彭俊、陆宁、翟轶贤、吴辉、阴玥、盛宇虹、周红、徐芳、张楠、何媌、王慧、袁朝玉、
下午复试考生名单:
魏滨、马哲、张轶、李娜、王嘉嫄、张京涛、朱萍萍、蒋雏燕、刘川、饶永、王彬
注意:请参加单考班复试的同学同样参加3月22日的上午北大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听力考试,具体安排请查阅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8-3-17
附件一: 复 试 通 知
同学:
请您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8:00(单考班另见新闻与传播学院2008传播学在职硕士复试安排通知)携带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复试,并请在参加复试前仔细阅读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网页学院公告中的复试通知,以便在复试中充分发挥水平。
为更好地了解考生的情况,请您于2008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向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新闻与传播学院105室)提供可以证明本人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资料,科研成果等。根据《北京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正式成绩单、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上下载),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提交复印件),并同时领取复试通知。
由于今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实行差额复试,请所有考生都适当留意调剂其他院校机会。
复试地点: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113室(北大遥感楼东侧)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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