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本通知所附名单中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法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参加复试:
一、 关于复试申请
1 、考生应通过 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 自行打印“ 2008 年报考硕士生登记表”,在填报学科专业的位置用 签字笔填写选定的专业名称并 签名。请考生根据初试分数和个人的专业兴趣选报一个专业(选报专业人数不封顶)。法学院将以报名表为确认考生选报专业的依据,报名表一经提交,所选专业不再变动,请考生慎重选择。
2 、依据研究生院规定,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表(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主页下载)、正式成绩单,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 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
考生应将上述申请材料交到或者邮寄到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5109 房间,邮编 100871 。
自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至 2008 年 3 月 20 日 (星期四) 17 : 00 为提交时间, 过期未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邮寄申请材料的,按申请材料抵达时间为提交时间)。
3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一经查实, 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关于复试
1 、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 内容为考生签名填报的专业学科知识。
2 、专业笔试的形式是 闭卷考试,评分采取百分制,时间为 3 小时;专业面试的形式是由考生回答其 随机 抽取的考题并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其它问题,评分采取百分制。
3 、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如下:
1 )外语听力考试 : 2008 年 3 月 22 日 (星期六)上午 8:30 — 9:00 , 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场分别设在 第二、三教学楼。考 生应于上午 8:15 入场, 8:25 停止入场,具体安排请看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网 页通知。
2 )专业课笔试(百分制) :
考试时间: 2008 年 3 月 22 日 (星期六) 13:30 - 16:30
考试地点 :第一教学楼 202 、 203 、 204 教室
3 )专业课面试(百分制): 2008 年 3 月 23 日 (星期日)、 3 月 24 日(星期一)
各专业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于 2008 年 3 月 22 日 在法学院(逸夫壹楼)一层大厅公布。
4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往届)、学生证(应届)。此外,还需出具由省教育厅民教处提供并已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5 、复试评分标准如下:
1 )回答问题准确,观点鲜明,层次清楚,内容充分;
2 )思维敏捷,语言流利,简明扼要。
三、关于复试 成绩
1 、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 择优 进行录取工作。总成绩满分为 103 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相加的满分为 100 分,外语听力成绩的满分为 3 分。
2 、总成绩的构成: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 100 分中占 60% ,专业复试笔试成绩在 100 分中占 20% ,专业复试面试成绩在 100 分中占 20% 。外语听力考试的书面评分满分为 30 分,考试成绩按 10 %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3 、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 4 门成 绩相加之和 × 60% ÷ 5 )+(专业复试笔试成绩× 20 %)+(专业复试面试成绩× 20 %)+(外语听力成绩)
四、 关于初取规则
1 、专业笔试复试成绩或专业面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 、专业笔试复试成绩和专业面试复试成绩均及格者,按考生签名填报的专业录取, 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
五、关于联系方式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62751693 。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8 年 3 月 17 日
复试名单
序号 | 报名编号 | 姓名 | 外语 | 政治 | 综合 A | 综合 B | 总分 | 备注 |
1 | 100018008291156 | 黄海燕 | 77 | 80 | 88 | 76 | 321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 | 100018008290393 | 王亚星 | 57 | 65 | 101 | 78 | 301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3 | 100018008291675 | 张砚 | 68 | 60 | 81 | 81 | 290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4 | 100018008291337 | 乃振峰 | 60 | 67 | 84 | 56 | 267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5 | 100018008291429 | 田骥 | 55 | 68 | 79 | 64 | 266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6 | 100018008291542 | 肖田 | 59 | 71 | 64 | 63 | 257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